11月22日,中国支付清算发布关于修订《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办法》的通知。

通知表示对套码套现行为进行风控并提高针对性,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对《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经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要求收单机构登记合作外包机构信息时,需通过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信息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和资料上传。收单机构可依据业务管理需要,由总部(总行) 统一或授权其分支机构在系统中完成信息登记。

外包机构登记信息包括合作信息、基本信息、关联关系信息、合规信息、人员信息及其他信息:合作信息包括业务合作范围、合作地域、关联关系信息、合作开始时间以及合作终止时间、终止原因等,其中业务合作范围包括特约商户推荐、受理标识张贴、特约商户培训、特约商户调单、特约商户回访、受理终端布放、受理终端维护、受理终端巡检、耗材配送、聚合支付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业务。

对于出现在黑名单的外包机构,收单机构应与该外包机构终止合作,应在正式解除合作协议后的30个自然日内完成登记信息变更,登记合作终止实际日期信息及终止合作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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